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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通报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情况

时间:2017-08-24 15:1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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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枞阳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61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54件,立案70件,处分66人。处分乡科级干部13人,一般干部2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51人。

严肃查处枞阳镇古塘村原党总支书记夏吉元等贪污国家补贴资金案。该村原党总支书记夏吉元、原村委主任陆之虎、原村委委员方开友、原支委委员方菊梅、原支委委员何新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对上述5人利用职务之便,在国家实施良种补贴、综合补贴、种粮大户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政策过程中贪污所得293844.21元予以收缴,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以罚金。严肃查处县农委原主任科员钱强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案。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由主任科员降为副主任科员。

2017年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77人次。其中按“第一种形态”处理111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3%;按“第二种形态”处理38人次,占22%;按“第三种形态”处理6人次,占3%;按“第四种形态”处理22人次,占12%。(铜陵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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