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屯溪区自启动巡察工作以来,按照区委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强化巡察成果运用,使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发挥。
强化工作保障。成立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巡察工作办法、2017年巡察工作要点、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为巡察办和巡察组调剂解决11间办公室,建立巡察组组长库和巡察工作人才库,每轮巡察由区委组织部抽调16人组建2个巡察组,巡察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健全从巡察动员、培训、入驻到整改等一系列制度,为巡察工作规范开展提供组织、机构、人员、经费和制度保障。
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坚持深化政治巡察,对每个被巡察党组织形成巡察报告、问题线索报告、谈话情况报告等3类报告,8月中下旬将完成第二轮6家单位的巡察工作,首轮巡察共发现问题45个,移交问题线索7条,将24个涉及组织人事、财务管理、项目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分别转交组织人事、财政等7家职能部门办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
强化巡察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台账、问题线索台账、巡察建议台账,巡察办、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同步建立整改台账,定期对账、跟踪督办、办结销号。首轮巡察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制定69条整改措施,已全面销号整改到位。针对巡察发现的部分干部对纪律规矩掌握不深不透等问题,牵头组织各部门对常用的80多项法规制度进行整理汇编成册,分纪律、实务、制度、政策4个篇章,方便全区党员干部学习掌握,照规矩办事,杜绝越界犯规。(黄山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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