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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三规范”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量

时间:2017-08-22 16:2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信访举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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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和县纪委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转变工作思路,积极规范受理、办理、处置信访举报件,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有力地提升了信访工作质量。

全面从严,规范受理信访举报件。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对照党纪处分条例受理群众举报,无论反映的违纪问题是大还是小,只要是本级管理的党员干部都及时受理、登记。今年以来,依托信访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录入群众信访举报117件,实现对全部信访举报件的可查可控,为办理追踪、回复党风廉政意见、梳理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向县委巡察办提供涉及单位和单位领导干部问题线索217件,配合县纪委组织部回复党风廉政意见92人次。

科学分类,规范办理信访举报件。对县管干部的信访举报件,优先筛选,提出拟办意见并上报领导阅批后及时转案件监督管理室。对于反映一般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分类筛选,交由相关单位办理。今年以来,转委局各室(部)、派出纪检监察组办理32件,其它相关单位办理47件。

实行闭环管理,规范处置信访举报件。对转本委各室(部)、各派出纪检组及相关单位办理的信访举报件,建立“转立案回告”和“办结反馈”制度,实行闭环管理。案件监督管理室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须将立案情况告知信访室,各承办单位将信访举报的办理结果和实名举报反馈情况报信访室,既让信访室对办理情况“心中有数”,又督促各承办部门提高办理效率,及时通过电话、见面等方式答复实名举报人,回应群众关切。今年以来,县纪委机关内部横向移送的32件信访举报中,已反馈19件。(马鞍山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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