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全省公安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坚决预防和遏制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经省公安厅党委、省纪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组研究决定,在全省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了为期3个月(4月1日至6月30日)的“排查廉洁风险、整治突出问题、查究违法违纪、树立清风正气”专项治理。
“排、整、查、树”专项治理从执法办案、管理服务、财物管理、纪律作风、其他重点等五个方面全面排查、重点整治的廉洁风险点和突出问题,盯住廉洁风险和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突出“六个重点”,把握“六个从严”,认真排查一批廉洁风险、梳理一批突出问题、查纠一批违纪案件,完善一批制度规定,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最大限度地铲除廉洁风险和突出问题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树立全省公安机关清风正气的新常态。
3月16日,省公安厅党委在全省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全面动员部署专项治理工作。3月29日,驻厅纪检组制定印发《全省公安机关“排查廉洁风险、整治突出问题、查究违法违纪、树立清风正气”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皖公通〔2017〕25号),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副省长、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李建中同志任组长;驻厅纪检组长、厅党委委员、第一副督察长王迎春,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丁芙蓉任副组长;纪检监督、法制、人事、审计、督察、机关纪委、警务保障、信访等为主要成员单位,全力组织、协调、督察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全省16个地市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厅直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响应,迅速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的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研究、细化、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广泛部署动员,各单位不等不靠,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凝心聚力,牢牢盯住廉洁风险和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加强监督制约,强化追责问责,迅速全面的深入开展廉洁风险排查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为使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省公安厅和驻厅纪检组成立了6个督查小组,由正处级领导带队,分别对全省16个市级公安机关和厅直各单位(含边防、消防、警卫部队)进行全覆盖督查,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随机问卷的方式,真实掌握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
在专项治理期间,全省公安机关排查了一大批廉洁风险点,整治突出问题361个,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11起,受到党政纪处分97人(其中党纪处分38人,政纪处分59人),受到组织处理65人,被谈话函询达23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人。全省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基本实现“思想认识显著提升、廉政风险全面排查、突出问题有效整治、违纪案件严肃查究、机制制度更加完善、清风正气蔚然成风”的预定目标。(驻省公安厅纪检组)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