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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相信组织,才能得到组织信任

时间:2017-08-14 09:3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分类:廉政时评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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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组织还是欺骗组织,是检验共产党员党性的试金石。党员干部一朝举起右手宣誓入党,就必须对党忠诚、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向组织交心,而决不能阳奉阴违、跟组织“躲猫猫”,否则迟早会出事。7月下旬,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党的十八大以来,共有13名中管干部在违纪问题通报中被指出“在组织谈话或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四川省原省长魏宏,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等人赫然在列。今年早些时候,教育部抽查核实处理18名局级领导干部的函询回复情况,有8人因未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和问题,甚至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受到严肃处理。殷鉴历历,纯属咎由自取。

概括起来,面对组织谈话函询“玩虚的”,大致包括以下情形:其一是避重就轻,干部本身的确存在问题,心虚之下,对重点和敏感问题避而不谈,或者把问题推给历史背景、客观因素,或者以集体决策、符合政策为由回避,不从自身找原因。其二是不以为然,自认清白经得起查,觉得谈话函询只是走个形式,往往以“纯属诬陷”或“不属实、没问题”等辞令简单否定回复,甚至还埋怨组织给自己添堵,不信任自己,把牢骚情绪带到工作中。其三是心存侥幸,跟组织玩心计,自作聪明揣测组织掌握的情况并不多,担心“说多了反而吃亏”,于是“挤牙膏”式交代问题,错失了主动向组织坦白的最佳时机。无论哪种,都是对组织谈话函询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端正,从某种意义上也折射出“权力傲慢”,忘却了手中权力无论大小,都是党和人民所赋予,理应受到监督,所以对谈话函询不走心甚至心生反感,错把组织监督当“挑刺”“找茬”。这些都是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的表现。

对组织忠诚老实,不是说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党章在党员义务第五项中明确规定,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做人要实”融入“三严三实”学习教育,烙印到作风建设的里程碑上,要求党员干部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然而,虚与实的界定,不是听谁口号喊得响,而是要对应到具体的行为中去衡量和辨别,一次谈话、一封信函就能成为一面镜子,弄虚作假不老实的人终会原形毕露。

组织之所以找党员干部进行谈话函询,就是给党员干部一次“向组织交心”的机会,这是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的具体举措,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体现。旨在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洗澡治病,以较小的代价让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被及早发现和制止,上医治未病、防患于未然。正如医生治疗都需要病人全力配合一样,向组织交心,才能得到组织信任,诚恳面对问题,才有改过自新的机会。反之,虚与委蛇,跟组织离心离德,让谈话函询陷入“问了白问、询了空询”的尴尬泥淖,却口口声声要求组织的信任,岂不荒谬?这般不珍惜组织给予的机会,不及时认错悔改,只能越陷越深。

近日,王岐山同志在河北省张家口市检查工作时指出,谈话函询是从严治党的常态,对函询中如实说明情况予以采信并了结的,结果要书面通知干部本人,体现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这再度释放出鲜明信号,我们党充满自信,对党员干部严格监督也充分信任。广大党员干部更应当向组织交心,不辜负组织的信任,让“第一种形态”真正成为坚固的“第一道防线”,让“对党忠诚”“做人要实”的要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福建 温惠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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