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坚持挺纪在前,关口前移,力求早抓早防、规范办理,在信访举报工作中运用“四种形态”,有效把好信访举报第一道关口。
规范线索处置 强化监督功能
县纪委坚持有举报必查,2017以来,共受理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41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全部办理完毕。
对于反映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一般问题,开展信访函询,把反映的问题反馈给本人,要求本人如实作出说明,给当事人一次向组织作出解释和说明的机会,起到“咬耳朵、扯袖子”的作用。对经初核,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虽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了不良影响,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可免予党政纪处分的,则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让违纪行为早发现早处理。
注重成果利用建立长效机制
在信访监督中将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综合,向有关领导和部门通报,并将信访监督的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对经信访初核,被反映对象存在需要进行纠正和整改的问题,一律责令进行整改。2017年以来,由县纪委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的问题和事项共有23项,有效防止了“小问题”蔓延成“大问题”的情况发生。
此外,县纪委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关于规范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信访举报件报送工作的通知》,坚决防止处置不规范、报送不及时以及跑风漏气和失泄密等情况发生。(芜湖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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