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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委巡察组对合肥市工商联开展巡察工作

依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2017年合肥市巡察工作要点》(合纪发〔2017〕6号)要求,合肥市委巡察组于2017年7月24日开始对合肥市工商联(以下简称“市工商联”)组织开展巡察。当天上午巡察工作动员会在市工商联召开。

市委巡察组组长、市纪委副书记刘清和巡察组其他成员出席会议。市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部分离退休人员代表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夏向东主持。

会上,巡察组组长刘清作动员讲话,就如何做好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和担当。今年7月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条例》中要求“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机构,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对市工商联组织开展巡察,既是对党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次专项体检,也必将对市工商联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起到有力促进作用。二要突出政治巡察,明确巡察对象和任务。巡察组将紧盯“三大问题”,紧扣“六项纪律”,紧抓“三个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三要坚持实事求是,掌握本次巡察的方法步骤。在巡察工作期间,巡察组将通过听取情况汇报、进行民主评议、受理来信来访、进行个别谈话、查阅有关资料、开展走访调查、列席有关会议、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巡察。四要积极支持配合,不折不扣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夏向东同志代表市工商联党组对配合做好这次巡察工作作了表态发言。会后,全体与会人员对市工商联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进行了民主测评,并就有关工作开展了问卷调查。(合肥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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