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歙县县委批准,歙县纪委对岔口镇原党委书记潘楷大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2010年至2016年,潘楷大在担任岔口镇镇长、党委书记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私车公养、公款购买土特产;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群众纪律,在政策扶持资金分配中优亲厚友;违反工作纪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不力;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虚列工程项目支出,套取项目资金及侵吞岔口镇政府组织收入奖励款、代征手续费,数额巨大,涉嫌犯罪。
潘楷大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员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审议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潘楷大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察局报县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潘楷大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黄山市纪委)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