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纪委《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实施以来,合肥市纪检监察机关即刻学思践悟,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坚持依规治党、依规执纪,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向规范化、制度化迈进。
一是深学,全面领会抓要领。市纪委坚持把学习中央纪委《监督执纪规则》贯穿于全年学习培训全过程,各级纪检组织负责同志带头学习、深学悟透,做到心中有数、一本清账,适时分级组织专题学习培训,确保培训覆盖到全市每名执纪监督人员。
二是严守,规范操作无偏差。坚持把程序合规要求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严格履行监督执纪各环节的审批、移交、归档、集体讨论或审议和时限要求。注重强化安全办案理念,加强对执纪审查程序的审核,坚决防止目的正当而忽略程序、规避程序或程序倒置,认真落实干部准入、日常监督管理、回避、借调等制度。
三是务实,强化问责防虚化。加强对《监督执纪规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每半年报告一次执行情况、年中督查等制度,并把将贯彻执行《监督执纪规则》情况纳入纪检监察系统年度综合考核中,作为纪检干部评先表彰、选任的重要指标,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等问题严肃查纠处理、倒查追责,坚决防止不执行、执行不严等“虚化”的问题。(合肥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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