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赵庄镇建华村党总支委员李争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13年以来,李争套取涉农补贴资金2171元,违规领取灾民救助资金2200元。2015年,李争违规以低保户名义为其父亲申报危房改造资金10000元。2017年6月26日,县纪委给予李争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杜楼镇彭村自然村村组负责人彭开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6年6月29日及2016年7月10日,彭开玉领取岱桥煤矿赔付给该村民小组水淹地复垦费和道路青苗补偿款652080元,发给群众563900元,铺垫杨树林道路支出1280元,剩余86900元存在其个人账户,调查时彭开玉将该款上缴。2017年6月26日,县纪委给予彭开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宿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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