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休宁县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教育引导,突出抓早抓小,坚持挺纪在前,努力在推动“四种形态”具体化上下功夫,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效不断提高。今年截止6月25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处置问题线索272件;立案审查45件45人,涉及科级干部3人(其中退休干部1人);结案29件29人,给予党纪处分24人,政纪处分6人,双重处分1人。
治本抓源,有效管控问题线索。出台《问题线索管理办法》、《信访初核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信访举报、巡察移交、上级交办、公检法审计部门移送等问题线索均由县纪委案件管理室通过建立《反映干部问题线索报告表》、《案件线索排查登记表》、《案件线索处置登记台账》进行规范登记管理,严防线索失控、失管和案源流失。今年以来,针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问题线索,先后召开委局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小组会议17次,集中研究处置问题线索165件。实行台帐式管理,全程跟踪督办,重要问题线索委局领导亲自督办,确保问题线索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有效办结。
转变理念,精准把握纪律“戒尺”。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坚持常态常用,把好第一道防线。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廉政谈话制度实施办法》、《县管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工作暂行办法》,明确党委把握运用“第一种形态”的主体责任,对巡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等渠道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苗头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并“签字背书”。今年截止6月25日,通过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220件(占86.7%),发出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书19份,督促落实整改44条意见建议;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95人次、集体警示教育谈话2次、实施谈话函询12人、诫勉谈话17人。用实用细第二、三种形态,共处置问题线索30件,对环保督察中发现的2名科级领导干部监管失职问题进行严肃问责,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严肃执纪,做稳做实第四种形态。将违反“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重点核查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今年以来,认真运用第四种形态,对县教育系统1名事业干部采取“两指”措施立案审查并将其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用好第四种形态的震慑作用,今年1-6月,编发转发通报9期,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件点名道姓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黄山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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