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6月21日下午,六安市召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解读培训会,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进一步夯实纪检监察干部正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传达了省纪委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参考意见解读精神,解读了中央纪委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霍邱、霍山、叶集三个县区纪委就践行“四种形态”的经验做法作了书面交流。
会议指出,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深刻理解践行“四种形态”的重大意义,警惕对当前反腐败形势的“误判”,警惕“纪委主责论”和“纪委责任变轻论”,警惕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容易论”等论调的现实危害性。
会议强调,“四种形态”是一个完整的逻辑体系,实践“四种形态”要着眼于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切实把严的要求贯彻于管党治党全过程,层层设防,时时提醒,努力在监督执纪中体现严管就是厚爱、治病为了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根本在于落实好政治责任。纪委要积极协助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有效运用“四种形态”这个抓手,在执行纪律上更加细化,在实践探索中不断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会议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增强工作实效上精准发力,敢于担当,共同履职,不断提升工作能力,真正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担当起来,带头强化自我约束,做树立“四个意识”的表率,带头严守党的“六项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队伍。(六安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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