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上午,无为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无为县自来水公司原总经理鲁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县纪委组织县住建局、县城投公司等6个县直单位1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下属企业负责人,全程参与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了一次生动的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县自来水公司原总经理鲁某某在担任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现金、房产等大额财物,给国家造成了严重损失。
在庭审过程中,旁听人员端庄严肃,表情专注,认真聆听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和双方控辩的整个过程,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与神圣。鲁某某当庭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表示认罪悔罪。从被告人的忏悔中,在场的旁听人员深受震撼和教育,更深刻认识到违纪违法行为对个人前途、家庭生活及对社会造成的严重后果。闭门说教,不如以案为鉴。被告人“以身试法”,再一次警示党员干部无论在工作还是生活中,处处都要从严要求自己,时刻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今天庭审的是我们身边人、身边事,身边的案例让我更加认识到,违纪违法必受严惩。住建部门属于高风险单位,作为县住建局的党员干部,我们一定要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与其后悔于已然,不如防患于未然。”庭审结束后,县住建局的一名干部深有感触地说道。
“作为一名公职人员,面对金钱的诱惑,一定要筑牢思想防线,强化廉政教育,真正做到拒腐永不沾,党员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一定要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即可以成就一个人,也可以毁掉一个家庭,清廉才是最好的‘护身符’”。县纪委负责人如是说。(无为县纪委 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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