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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党组:决定对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等三个厅属单位开展巡察

近日,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厅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罗建国主持召开厅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会议研究了厅党组2017年度对厅属单位开展巡察的工作方案,决定今年对厅属单位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省农业综合开发局、财政信息中心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会议强调,一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巡察工作。开展巡察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要求,是厅党组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责任,厅领导、处室单位以及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从政治的高度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响应、主动配合,全力支持巡察工作顺利进行。二要正确对待巡察工作。开展巡察是一项正常政治“体检”,目的是为了及早发现问题,处置问题,针对问题进一步建章立制,防患于未然。被巡察单位要及时做好工作安排,正确对待巡察工作。只有正确对待巡察监督,才能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只有正确对待巡察监督,才能做到对组织绝对忠诚、对自己高度负责。三要严守巡察工作纪律。巡察工作纪律是政治纪律要求。巡察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不准发生泄露巡察工作秘密、利用巡察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被巡察单位及其人员不准有隐瞒不报或提供虚假情况、干扰阻挠巡察工作、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打击报复等问题。四要激发工作正能量。被巡察单位要认真对待、积极配合巡察工作,其他处室单位也要举一反三,全面对照巡察工作要求,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党的各项建设,以开展巡察为契机,激发工作正能量,努力保持财政各项工作健康平稳发展态势。(驻省财政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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