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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三严”把牢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时间:2017-05-26 06:2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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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某某存在违纪问题线索,建议不予提拔使用。”“薛某涉及信访举报问题,建议不予提拔使用。”……今年以来,定远县纪委以健全和完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为重点,严把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有效预防了干部带“病”提拔、带“伤”评优,维护了纪律的权威,实现监督的有效性。

严把程序关。县纪委按照干管权限,对拟提拔、重用、交流、任职、辞职、评先评优的党员干部,以及县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名人选,组织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等相关科室进行联合会审,详细审查鉴定对象近几年来的廉洁自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信访举报及查处情况,准确把握党员干部廉政状况。

严把回复关。严格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汇总形成真实全面的鉴定结论,做到有“病”说“病”、有“患”言“患”,不回避、敢碰硬;回复意见经分管领导审签、主要领导阅批后以复函形式回复相关部门,实现层层把关、关关留痕,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严肃性、真实性和时效性。

严把纪律关。以党内监督为抓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廉政审查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加大问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坚决查办,问责到底,严肃处理。不仅严查重处当事人,而且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截至目前,县纪委共对66人次作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提出否定意见3人次。(滁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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