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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7-05-23 14:4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黄山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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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黄山市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原书记、原局长任旨屏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2005年至2015年,任旨屏担任市工商局屯溪分局局长,屯溪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指使下属购买电脑、手机、油卡、高档烟酒送礼及宴请,并以办公品等名义开具虚假发票在区市场信用协会、个体私营协会报销,共计5.1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礼品礼金价值4.7万元;此外还存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其他问题。2017年3月,任旨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祁门县土地勘测所所长赵勇为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等问题。2005年至2014年,赵勇为担任县土地勘测所副所长期间,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及财经纪律,虚开发票,套取公款共计37.2万元,购买购物卡(劵)发放给全体职工,其中赵勇为个人领取购物卡(劵)4.65万元;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共计32.676万元,其中赵勇为个人领取4.082万元。2016年12月20日,赵勇为受到记过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黄山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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