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明光市纪委按照“三转”要求,聚焦主业主责,创新工作机制,围绕打造“五个信访”,全面提升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水平。
打造“阳光信访”。在全市公开办理程序和受理范围。借助网络平台、新闻媒体、来访来电告知、公示宣传栏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知识,使群众全面了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和工作流程,明确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引导群众依法、归口、逐级反映问题。针对实名举报信访件,市纪委要求调查结束后,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及时将结果向信访人反馈。
打造“责任信访”。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度。切实做好群众初次来信来访工作,严格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切实把信访事项解决在初始,化解在属地。实行一卷一档管理制度。加强信访件档案建设,明确每个信访件具体负责人,实行一案一档管理,建立信访件终身负责制,形成可追溯机制。
打造“和谐信访”。推行双向承诺制,即承诺对信访人信息和反映问题的内容保密,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并及时对来访人反馈结果;信访人承诺遵守信访有关条例规定,实事求是反映问题,不捏造、推测、歪曲事实,不诬告诽谤,并在调查期间不再重复上访、越级上访。
打造“亲民信访”。明光市纪委前移接访关口,建立了领导公开接访制度;坚持带案下访和重点约访制度。深入信访问题突出和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地区开展带案下访,听取群众意见,掌握最新动向,及时妥善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消除信访隐患。
打造“安全信访”。明光市纪委建立工作预警机制,提升安全接访意识;设立了单独接访场所,并配备相应办公设施,在接访室安装了高清监控设施,配备了同步录音录像。在接待信访群众过程中,实现了全程记录。(滁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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