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龙子湖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孙本相用单位加油卡为私车加油问题。2016年2月公车封存以后,龙子湖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孙本相使用单位的加油卡为个人私车加油,累计金额3661.85元。2016年11月,龙子湖区纪委给予孙本相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二、怀远县人社局局长崔佰顺用单位加油卡为私车加油问题。2016年3月公车封存以后,怀远县人社局局长崔佰顺使用单位的加油卡为个人私车加油,累计金额2525元。调查期间,崔佰顺将加油款2525元上缴县纪委。此外,该局2012年违规使用县农行车辆一台,作为开展城乡居保工作用车,公车改革后仍未归还,直到2016年11月案件调查期间,该局将车归还给县农行。2016年12月,怀远县纪委给予崔佰顺党内警告处分。
三、怀远县民政局殡仪馆馆长秦永香用单位加油卡为私车加油问题。2016年10月13日和10月25日,秦永香使用单位加油卡为个人私车加油,累计金额526元。调查期间,秦永香将加油款526元上缴。鉴于2015年12月秦永香因故意违纪受到党纪处分,2016年12月12日,怀远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蚌埠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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