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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宣城市委 三十条要求问题

时间:2017-03-01 12:3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宣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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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山街道南河社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2月,南河社区未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同意并报上级部门批准,以“两委”会议研究的方式,违规向社区两委干部及工作人员发放加班费、通讯费、家属慰问金等各类补贴合计11.06万元。2017年4月,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时任南河社区党总支书记姚冬平,居委会主任朱雪丽党内警告处分。

2、西津街道城东社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9月,城东社区未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同意并报上级部门批准,以“两委”会议研究的方式,违规向社区两委干部及工作人员发放加班费、通讯费、家属慰问金等各类补贴合计8.68万元。2017年4月,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时任城东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王仕萍党内警告处分。

3、南极乡梅村村党总支书记殷绍华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3年5月,殷绍华为其子操办婚宴,收受管理及服务对象礼金0.68万元。2017年3月,经南极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殷绍华全乡范围内通报批评,违规收受0.68万元礼金上缴市廉政账户。

4、市中医院党支部副书记、护理部总护士长马慧芳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6年10月,马慧芳为女儿婚宴大操大办,两次设宴共计50桌,收受34名管理对象礼金1.02万元。2017年4月,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马慧芳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规收受1.02万元礼金上缴市廉政账户,责成市卫计委依法依规给予其相应政纪处理。(宣城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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