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广德县: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 省委、市委三十条、县委十八条要求问题

时间:2017-03-01 12:2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宣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一、邱村镇政府驾驶员钱世元违规私用公车问题。2016年9月15日(中秋节),邱村镇政府驾驶员钱世元违规私驾政府公车去杭州看望生病的女儿。在调查期间,钱世元主动上交了440元车辆使用费用。2017年1月10日,邱村镇党委给予钱世元党内警告处分。

二、宣城市广德盐业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叶建辉用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等问题。2014年11月至2016年11月,宣城市广德盐业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叶建辉,用公司公务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42次,累计消费金额11707.22元;2015年3月和2016年6月,叶建辉在分别举办其儿子婚宴和孙子满月宴席时,共违规收受6名管理服务对象的礼金共计4600元;另外,2014年至2016年8月,盐业公司违规用公款购买香烟、食品等。在调查期间,叶建辉主动将上述违纪款予以退缴及退还。2017年2月15日,县纪委给予叶建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宣城市纪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