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永丰镇党委委员张志平违规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2016年11月8日(星期二)中午,永丰镇党委委员张志平到杨村镇悼念去世的以前同事,在其家里吃饭并参与饮酒,违反了省纪委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午间禁止饮酒的规定。张志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滁州市纪委)
天长市永丰镇党委委员张志平违规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2016年11月8日(星期二)中午,永丰镇党委委员张志平到杨村镇悼念去世的以前同事,在其家里吃饭并参与饮酒,违反了省纪委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午间禁止饮酒的规定。张志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滁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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