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涧供电所原所长杨智效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杨智效在对小涧镇红城村和小涧街道更换表下线时,违规安排的社会施工队(蒙城县安居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冒用供电公司名义乱收费,引发客户多次投诉,造成不良影响。杨智效作为时任所长,协调解决监管不力,负主要领导责任。另外,杨智效有其他违纪行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庄周办事处东光社区四队村民组会计陈传国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2009年至2016年10月,在东光社区四队村民组征地工作过程中,陈传国没有征求群众同意,与陈某某、葛某某、张某某等8位代表一起列支餐费、工资。陈传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葛峰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在2005年至2011年5月期间,葛峰为他人办理退休手续中多次收受他人礼品、礼金。葛峰在组织调查期间积极主动配合组织调查,主动交代组织不掌握的问题并积极退出违纪所得。葛峰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亳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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