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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小“苍蝇”大胃口 无利不讨终受处

时间:2017-03-28 18:4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以案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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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想着,自己只是一名小小的村干部,捞点小实惠,既没大贪也无大害,应该不会出问题。可现在回过头想想,这真的是自欺欺人,大错特错。”这是滁州市琅琊区西涧街道胡桥村原党支部书记韩某某在接受组织调查时的自我反省。

2016年6月,琅琊区纪委收到两封实名举报信和一份市纪委转办信访件,集中反映韩某某利用身为胡桥村村支书的工作便利,在为村民办事中索要好处、违规为亲友办低保、违规占用集体资产并收益等多个问题。区纪委将问题线索迅速移交西涧街道纪工委查办,并抽调专门人员进行全程跟踪指导督办。经过近一个月的摸排调查,韩某某在任村支书多年的斑斑劣迹逐一浮出水面。最终,韩某某因为违反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等多项纪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见好就上,独断专行谋私利

胡桥村有一片占地82亩的路塘水库。2006年1月,韩某某在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未提前张榜公布招标信息的前提下,不声不响地与胡桥村民委员会签订了一份《水面承包合同》,私自以“承包期30年,每年1300元共39000元”的低价将水库承包下来。2012年11月,胡桥村对路塘水库进行整修后,在上游淹没区形成一片约6.5亩的村民组经济田。2013年1月,同样在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未提前张榜公布招标信息的前提下,韩某某以其妻子名义向路塘村民组上交3000元,并在相关收据上注明“水库上游淹没区承包款,承包期为2013年----2023年”,不动声色地将集体资产据为己用。

韩某某利用自己村支书的身份和权力,削尖了脑袋,哪里有利可图,就往哪里钻。什么集体商议,什么民主决策,全都置若罔闻,村集体的工作流程和制度,成了他为己谋私利的冠冕堂皇的外衣。

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吃低保

在想法设法为己谋利的同时,韩某某也在考虑着家族利益的最大化。韩某某的弟弟和妹妹两户均为聋哑人,从2007年开始享受低保。2016年1月,其妹妹和妹夫到滁州市盛华机电制造有限公司上班。6月,其弟弟到滁州市潮友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上班。两户每月均有固定收入,且人均月收入均高于琅琊区人均收入标准,已明显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在此情况下,2016年7月,韩某某仍以村委名义向上级西涧街道民政办出示情况说明,为两户保留了低保。截至2016年11月案发停发低保,两户共违规领取低保金16146元。

雁过拔毛,借机办事敛横财

2007年,村民林某因未达法定婚龄,无法领取结婚证,韩某某以更改年龄需要疏通打点关系为由,让林某拿2000元来,事后林某的户籍年龄被改大两岁,结婚证一事迎刃而解;2012年路塘村民组进行土地置换,村民高某的儿子、孙子两人的户口均不在本户,不能享受安置,为此高某送给韩某某2000元,事后享受到了80平米的安置面积;2010年,村民刘某(小时患病)需要办理五保进养老院,起初迟迟办不下来,后韩某某要其送500元,不到一个月就办了下来,人也顺利进了养老院……

韩某某通过五保申报、征地安置、户籍填报等日常工作,将为村民办事的本分变成了捞钱的机会,“不给好处,符合规定也不办;给了好处,不合规定也想方设法帮着办”,雁过拔毛,大肆敛财,先后索要并收受他人10400元。

执纪者说:

从承包水塘、申办低保到拆迁安置、征地补偿,但凡能捞点好处的地方,韩某某一概不放过,可以说是把手中的那点小权力用到了极致。身为一名位卑、权小、利微的村支书,其违纪行为之多,违纪面之广,不禁令人瞠目,虽不是“大老虎”,但“小苍蝇”似的见缝就叮、见利就钻,啃噬的是基层百姓对于党员干部的信任,腐蚀的是党的执政根基,为害尤甚,同样要严惩不贷。(滁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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