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以案警示】虚开发票为吃喝 4名干部被处分

时间:2017-02-13 16:5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以案警示
【字体: 】      打印

“2016年11月,经五河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县农委下属杨庵农场场长裴抗、党支部书记陈豹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副场长魏昕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退休返聘会计丁星桓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9月,群众来访反映县杨庵农场场长裴抗等人虚开发票处理费用等问题,县纪委随即安排纪检监察二室展开调查。经过一个多月的细致工作,一系列穿上“隐身衣”的公款吃喝行为最终被公之于众,相关人员也受到了党纪严惩。

杨庵农场是五河县农委下属第一大农场,占地3000余亩,主要经营农作物育种和购销业务,业务对象多为外地种子客商。其相关业务本应在办公室等正式场合开展,但场长裴抗、书记陈豹等人“独辟蹊径”,乐于在饭店开展工作,酒足饭饱后商谈业务。自2013年初至2014年底两年时间内,杨庵农场在工作中接待外地种子经销商,共违规产生招待费89780元,若以每餐500元计算,杨庵农场平均三天就有一次公款吃喝。

党的十八大后,五河县农委明确要求基层农场零招待,可场长裴抗和书记陈豹却在吃喝上刹不住闸。为解决招待费用,两人口头商定以虚假发票变相报销。裴抗通过其在“五河县爱华烟酒经营部”担任会计的朋友赵某,自2014年11月30日至2015年9月10日,分14次以“办公用品、建材、五金用具”等名目虚开发票合计10万余元;陈豹通过其熟人“五河县亿久铭酒商行”老板徐某,于2014年12月30日以“办公用品”名目虚开2张发票共计9000元。

虽然该农场有财务“联审联批”制度的规定,但具体负责“联审联批”的副场长魏昕和现金会计丁星桓在知情的情况下,不但不提醒、不监督,反而与领导们“抱团”违纪,使集体班子的“联审联批”和财务的审核把关流于形式,失去监督作用。2014年、2015年期间,裴抗、陈豹和现金会计丁星桓采取“边开票、边报销、边支付”的方式分数次将2013、2014年度所欠的烟酒招待费11万余元偿还。

执纪者说: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归根到底是党性不纯、作风不正,是对党的不忠诚不老实。一些党员干部犯下错误之后想方设法为自己的违纪行为穿上‘隐身衣’,使之‘合理化’,企图以弄虚作假的方式掩盖,最终导致违纪情节更加严重,杨庵农场领导干部虚列开支入账报销违规招待费用,自以为能够瞒天过海,但无论怎样隐藏,终将暴露。(五河县纪委)

相关新闻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