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寿县不断创新学校反腐倡廉建设新形式,近期,在学校设立监察巡视员,在教育支部设立纪检委员,进一步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具体做法是:在各级各类设党总支、党支部的学校设立纪检委员,负责党组织覆盖范围内学校的纪检工作;在各中心校、县属学校指派一名副校长兼任监察巡视员,负责所辖学区内的纪检监察工作,把反腐倡廉建设延伸到每所学校。
为确保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扎实有效,寿县教育局提出九条要求:
1.各学校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学校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习宣传反腐倡廉理论,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并坚持和完善对所属学校(二级机构)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
2.学校班子成员每学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并能广泛征求意见,联系实际制订整改措施。
3.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民生集中制和校长负责制,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自觉接受监督。
4.学校主要负责人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招生、财务、基建、采购等各项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各项规定,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超标准吃喝招待。
5.在学校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反腐倡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构建教师道德行为规范体系,弘扬淡泊名利、廉洁从教、学为人师、行为示范的优良校风,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6.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通过校报校刊、校园网、广播、黑板报等载体,举办反腐倡廉专栏、专题节目,选择有纪念意义的节假日、纪念日等组织学生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教育活动,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晨会等形式不拘一格对学生进行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师生廉政书画、征文评选活动,学唱反腐倡廉歌曲等。
7.加大学校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力度,学校内凡不涉及到秘密的内容,均要面向教师员工做好公开工作。
8.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杜绝学校出现“小金库”行为。
9.加强对学校各类办班管理,坚决制止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