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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中秋月圆 勿忘清廉

时间:2019-09-12 15:2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廉政时评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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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将至,万家团圆。中秋佳节不仅是和亲人团聚、赏月享受温情时光的日子,同时也是节日腐败的高发期。一些党员干部打着节日的幌子,大搞权钱交易,腐败分子和围猎者们彼此心照不宣,把传统节日当作收受礼品的绝好机会,上演了一场节日送礼“大戏”。就在节日的迎来送往中,一步步深陷腐败泥沼不能自拔。

送礼送的名正言顺,收礼收的光明正大,美其名曰:走亲访友、人情往来,背地里却把传统节日当作贪腐受贿的“遮羞布”。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在其《忏悔书》中说道:“我在沈阳市任职的四年中,有180余人,其中85%以上是各级各类干部,每逢过节,大事小情,以各种名义给我送钱送物多达几百万元。但是,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把这种送礼行为看做是人情往来,而坦然待之。”在这种侥幸心里的催化下,一些党员干部不断纵容自己的腐败行为,逐渐演变、蜕变,最终身陷囹圄、身败名裂,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还有些党员干部以家属子女为掩护行受贿之实,自认为穿上“隐身衣”,躲进来“青纱帐”就能规避监督检查,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再好的伪装在显微镜下也会现出原形。这些领导干部并非不懂党规法纪,而是想钻着空子打擦边球、投机钻营,谋取利益,不仅损害了党的形象,产生不好的影响,也断送了自己的前途,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党员干部要净化自己的生活圈,杜绝节日腐败,就要主动接受群众和组织的监督,绝不越“雷池”半步,始终做到洁身自好,防患于未然。

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强调,“重大节日期间,是对干部作风的重要检验;中秋节、国庆节就要到了,要坚决刹住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过一个风清气正的中秋节、国庆节。”广大党员干部要多一些自我约束少一些侥幸放纵,主动破除思想误区,拒绝节日腐败行为,要切实抓住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刹住节日腐败的歪风邪气,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宿州市埇桥区纪委监委 邵子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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