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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史今读】包拯心中的“廉”

时间:2020-01-21 08:4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廉史今读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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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廉”,《说文》:堂之侧边曰廉,故从广。意思是说廉是广字头,与房屋有关。堂屋的侧边或厅堂上方通常都有棱角的横梁,有着平直、方正、棱角分明等特点,于是廉被赋予清正、堂正、洁净等道德内涵,并常常与“清、洁、正、明等词搭配,组成“清廉、廉洁、廉正”。

东汉著名学者王逸在《楚辞·章句》中注释:“不受曰廉,不污曰洁”,不接受他人馈赠的钱财礼物,不让自己清白的人品受到玷污,就是廉洁。

在中国无数廉洁之士中,可以说包拯是最为世人所熟知的。

“龙图包公,生平若何,肺肝冰雪,胸次山河。报国尽忠,临政无阿。杲杲清名,万古不磨。”虽说这首诗是后人表达了对包拯的赞美,但也映射出包拯对“廉”的诠释。

包拯年少时曾在合肥兴化寺内的私塾读书,在通往兴化寺的巷子里住着一位富豪,包拯和同学们进进出出都必须经过他家门口。有一天富豪备好酒菜,想请包拯与一李姓同学前来家中作客,李同学觉得盛情难却,准备进去。包拯告诫他说:“他是个有钱人,我们是读书人,如果以后取得功名,今天的随便交往,不是给今后增添麻烦吗?”结果两人都没有赴宴。十年之后,他俩果然先后担任家乡庐州的知府,因为不欠人情账,都能秉公执法,光明磊落地处理政事。由此可见包拯青少年时代,就能洁身自爱,襟怀坦白做人。

留传下来唯一包拯的五言诗“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仓充鼠雀喜,草尽兔狐愁;史册有遗训,无贻来者羞。”是他一生的座右铭,在诗中包拯堂堂正正地表明了自己从政和为人的道德准则,即清心治本、直道处事。

包拯为官严于律已,生活俭朴,“饮食器用如布衣时”在端州(今广东肇庆)任职三年,离任时却“不持一砚归”。

他还曾向仁宗上《乞不用赃吏疏》,提出“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列举两汉及宋太宗时严惩赃吏的故事,请求仁宗“今后应臣僚犯赃抵罪,不以轻贷,并依条施行,纵遇大赦,更不录用。”

包拯,不仅是为百姓斩恶除奸,而且是主持公平正义的“包青天”,更是在中国历史上把 “廉”的精神践行的最为彻底的一位官员。(卢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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