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六安裕安: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8-07-06 08:2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六安市,六安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一、六安市裕安区新安镇赵园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经查,2013年至2015年度,新安镇赵园村以发放交通费为由,共向村“两委”成员发放津补贴3.4万元。同时,该村违规用村集体资金代缴村干部个人应承担的保险费用5600元。2018年4月,赵园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赵启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二、六安市裕安区韩摆渡镇百市集村村级招待费支出较大问题。经查,韩摆渡镇百市集村作为贫困村,在2015-2016年度,村级招待费支出达2.428万元,且含有烟酒支出15次,骆先秀作为村委会主任,对上述违规事由负有主要责任。2018年6月,骆先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六安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