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六安: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8-03-01 08:2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六安,六安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一、霍邱县长集镇许岗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6月,许岗村以流动人口办公费用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22500元。许岗村原支部书记汪斌、原村委会主任魏永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六安叶集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副主任田红斌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8月,田红斌任孙岗乡乡长期间,因其子升学,收受孙岗乡双楼村党总支书记邓某某、村主任吴某某(已另案处理)礼金2000元。2017年11月,在区纪委调查期间,田红斌委托孙岗乡原驾驶员吴某军将2000元现金退还给邓某某和吴某某。田红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三、六安叶集区孙岗乡党委委员李建林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农历正月底,李建林收受孙岗乡双楼村邓某某、吴某东、吴某宝、朱某某等村干部(已另案处理)拜年礼金共3000元。2017年11月,在区纪委调查期间,李建林将3000元现金退还给邓某某等人。李建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六安市纪委、市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