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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7-12-19 14:3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黄山市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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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张六一收受购物卡问题。2014年春节期间,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张六一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购物卡1张,面值1000元。2017年11月,张六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二、县林业局党组成员江立生收受购物卡问题。2012年、2013年、2014年春节期间,时任县林业局植树造林股股长江立生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购物卡各1张,合计面值2500元。2017年11月,江立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三、县林业外资项目办主任陆国斌收受购物卡问题。2013年、2014年春节期间,时任县林业外资项目办负责人陆国斌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购物卡各1张,合计面值1500元。2017年11月,陆国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四、柯村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叶吉烽收受购物卡问题。叶吉烽于2012年(时任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2014年(时任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春节期间,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购物卡各1张,合计面值1000元。2017年11月,叶吉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黄山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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