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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录】 思想信念滑坡使我栽倒在即将退休的坎边 ——蚌埠市卫生局原副局长李杭建忏悔录

时间:2017-11-24 15:0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忏悔录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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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 李杭建,男,1957年9月出生,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9月大学毕业后,先后任蚌埠市卫生防疫站医师、副站长、站长等职,2005年11月任市疾病控制中心主任,2007年10月起任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5年元月,任市卫计委副县级干部。

处理结果:2017年8月,李杭建因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我出生在一个革命干部家庭。父亲是一位建国前参加革命的老同志,1958年转业来到蚌埠。我从记事起,父亲就是一个清正廉洁,作风严肃,对党忠诚,工作认真负责,生活艰苦朴素,办事公道,关心群众的人。

虽然只有兄妹两人,但父亲对我们从不娇生惯养,而是严格要求,教育我们生活上要艰苦朴素,热爱劳动,不同别的孩子比吃穿,比享乐,要求我们好好学习,认真读书,做一个正直老实的人。稍大一点懂事后,要求我们要热爱党,热爱国家,热爱人民,关心帮助他人。政治上要积极要求进步,工作学习要取得好成绩,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有用的人才。

按照父亲的要求,我从小学开始,就认真学习,生活上艰苦朴素,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从小学到中学,先后加入了少先队、共青团等青少年组织。高中毕业后,下乡插队在农村,农活、累活、脏活抢着干。文革结束恢复高考后,第一年考上大学,进入安徽医学院学习。那时我就立志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努力学习医学知识,毕业后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国家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大学毕业后,进入卫生单位。我认真工作,团结同志,不怕苦,不怕累,各方面严格要求。工作很快得到了组织、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参加工作仅两年,被组织安排到市卫生局担任副科长,第三年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面对党旗,我暗下决心,今生一定要为党,为国家,为人民努力工作,用工作成绩,报答党和人民的信任,不辜负组织的培养。

随后,组织上把我安排在更重要的领导岗位,担任了独当一面的“一把手”,成为一名县处级领导干部。但是随着岗位的变化,权力的增大,我放松了要求,未能科学辩证地对待社会上一些负面现象。面对社会上的分配不公,两极分化及一些资产阶级腐朽没落的生活方式,我心中出现了失衡,权力观价值观发生了变化,产生了对物质生活享受的追求和对金钱的贪欲。加之社会上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论调和一切向钱看思潮的影响,我的想法已经不是用自己的岗位和权力为党为人民工作,而是想着如何利用权力去谋取利益,获得金钱。

想着辛苦努力了二十年,我终于成为了一名县处级干部,以前的付出,到了回报的时候了。不法商人找我帮助,想获取利益,并承诺给自己一定的好处后,自己不是拒绝,而是坦然接受,并毫无畏惧和羞耻之心,连小钱也来者不拒。特别是在担任市卫生局副局长以后,自己没有认识到这是党组织对自己的重用和信任,而是错误地认为自己是吃了大亏,从一个有实权的“一把手”变成了一个没有实权的副职。想到自己年过五十,已无进步希望,再努力工作也无实际意义和必要,今后剩下的就是利用手中有限的权力,让它在为自己谋取利益上发挥作用。因此,面对管理服务对象提出医院设置审批、升级,科室增设等要求时,自己不是按国家标准和要求,不考虑其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不考虑是否对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有利,不考虑是否对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发展有利,而是看其是否有利益给我,是否送钱给我。我在为他们办事时,大肆收取贿赂,一切工作原则,一切制度和法规规定都视而不见。小钱收,大钱也敢收,办事后送钱收,办事前不管事能不能办成也敢收,该由自己支付的钱也叫别人支付,甚至变着法把自己家里用旧的东西高价卖给有求于自己的人。

我的所作所为已完全不顾党的形象,不顾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的颜面,已经丧失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基本标准,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我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究其根本原因是这么多年来,特别是走上领导岗位后,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放松了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没有在十八大后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认真学习,入脑入心,更是把十八大后党中央对从严治党、反腐倡廉提出的各项规定、纪律和要求当作耳旁风。丧失了对理想、信念的追求,把物质和金钱的贪欲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一步一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时至今日,我对自己犯下的罪行追悔莫及,万分痛悔。我深深感到对不起党,对不起组织多年来对我的教育和培养,对不起人民群众的信任,也对不起九泉之下的老父亲。

刚开始接受组织审查,自己还有些想不通,认为是自己倒霉,是组织上和自己过不去。经过纪委领导和办案组同志们的教育,使自己认识到这是组织在挽救自己,是在把一个已跌入犯罪泥潭的人重新拉上岸。回想起,自己收受别人钱后,多年来背上了沉重的心理负担,思想上、精神上没有安宁过,睡觉没有踏实过,吃饭再也不香。虽然心存侥幸,但毕竟做贼心虚,时刻担心哪一天东窗事发。因此,陌生电话不敢接,生怕是纪委或检察院的电话。这次接受组织调查,是自己获取新生的最好机会,我选择了主动向组织交代所有问题,不管是组织掌握不掌握,我都交代清楚,就是去坐牢,我也心甘情愿。

面对犯下的罪行和造成的恶劣影响及损失,我不逃避不推脱,悔罪担责,我愿接受组织上对我的任何处理和依照国家法律对我的追究。我也将会在余生中,用我的实际行动认罪伏法,即使不能弥补一切,我也尽自己最大努力做好,以表我的认罪悔罪之心。 (蚌埠市纪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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