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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8-01-19 16:1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淮北市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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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运管处出租办副主任李平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问题。2017年3月,李平带领市里四家出租车公司负责人到厦门、海南考察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中途绕道广州、九江、景德镇游玩。期间,李平购买6个瓷器花瓶(价值约3000元),连同旅游相关费用由四家出租车公司分担。另外,2014年12月,李平与部分出租车公司负责人在湖北武汉参加业务培训期间绕道三峡、重庆游玩,相关费用由出租车公司分担。2017年10月,李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8800元。

二、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副主任李从宽违规多占住房问题。李从宽在市工商局任职期间,隐瞒有关信息,违规分配获得一套房改房、一套集资房,超出规定面积,且在历次专项整治中均未如实填报。组织调查期间,李从宽主动退缴违纪款4.33万元。2017年11月,李从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财政。

三、濉溪县临涣镇卫生院海孜分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冯勇违规接受吃请问题。2017年7月一个周末上午,冯勇带领院职工、医生一行四人到辖区内的姚湖村卫生室督导公共卫生工作。中午,冯勇等人在临涣镇某羊肉馆违规接受姚湖村卫生室吃请,费用由卫生室承担。2018年1月,冯勇受到警告处分。(淮北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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