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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7-12-29 08:2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淮北市,淮北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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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城建监察支队党支部委员、副支队长单曙光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3月至2015年6月,单曙光利用外出联系业务、学习培训、考察党员发展对象之机,先后五次绕道旅游,并使用公款报销相关费用和领取差旅补助共计3181元。2017年11月,单曙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财政。

二、濉溪县五沟国土所所长赵先臣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4月,赵先臣驾驶单位执法用车(车牌号皖FGT026)参加私人聚餐。2017年11月,因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赵先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市运管处相山交管站副站长毛团结加班餐违规饮酒问题。2017年1月、4月,毛团结两次在加班餐中违规饮用白酒,并使用公款报销320元购酒费用。2017年10月,毛团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财政。

四、淮北杜集区高岳街道任庄村村委委员、调委会主任黄正锋值班期间违规饮酒问题。2017年10月5日晚,黄正锋违反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值班规定,擅自脱岗并违规饮酒,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1月,黄正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淮北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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