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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颍东: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8-07-09 09:0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阜阳市,阜阳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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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阜阳颍东区教育局师训办主任王大新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7月、2014年7月王大新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违规在单位报销开支且多领取出差补助共计11295.50元。王大新受到记过处分,违纪款收缴区财政。

二、阜阳颍东区插花小学原校长来文武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11月至2016年8月,来文武任插花小学校长期间,套取义保经费支付以教职工加班为名的吃喝饭帐19230元。来文武受到警告处分,违纪款收缴区财政。(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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