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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8-09-21 17:3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池州市,池州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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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石台县经信委(安监局)党组书记、主任(局长)马道忠滥发值班费、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3月,马道忠在任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多领取值班费用6500元;2014年至2016年春节期间,马道忠和单位职工共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18份,金额共计1800元。2018年5月,马道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二、青阳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董晓龙、行政审判庭庭长张劲松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5年11月至12月,在县法院审理某公司合同纠纷案期间,张劲松邀请该案主审法官董晓龙共同接受案件当事人出资安排的三次宴请,共花费10460元。2018年6月,董晓龙和张劲松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两人应由个人承担的违纪款合计8144元予以收缴。(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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