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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7-11-08 16:0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蚌埠市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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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地方海事局直属处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5年元月至2017年元月,该处将长淮卫大桥工程施工水域通航安全监管费用存入财务人员个人账户,违规发放补助533690元。该直属处处长田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市交通局免去其直属处处长职务。

二、市公安局禹会分局张公山派出所民警凌勇收受案件当事人钱物并接受高消费娱乐活动等问题。2016年底至2017年初,凌勇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接受当事人吃请和两条中华烟,向当事人索要3500元,并两次进入娱乐场所消费6200元。凌勇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办事员。

三、固镇县粮食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乔拂晓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2年至2016年中秋、春节期间,乔拂晓收受下属现金、购物卡、礼品等共计6160元;利用职权安排妻子到下属企业挂名不上班,领取生活费等共计80600元;违规报销个人费用1760元。乔拂晓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降为科员,违纪款予以收缴。

四、怀远县荆山镇永平办事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元月至2016年10月,该办事处以双休日加班费、交通考勤费、节假日加班费等名义向本单位及下辖荆山、文昌、光明社区工作人员发放各类津补贴160750元。办事处党总支书记梅其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主任梅其刚、现金会计李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五、固镇县连城镇卫生院套取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问题。2013年元月至2016年6月,该院虚增名目套取财政资金312904.87元设立“小金库”,违规给全体职工发放补助243415元。2014年元月至2016年6月,该院多次开具保洁劳务发票套取财政资金302940元,用于支付临时人员工资。该院党支部书记、院长程广和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副院长徐刚、卫生监督站副站长刘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会计王桂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蚌埠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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