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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9-12-30 09:3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蚌埠市,蚌埠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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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固镇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安峰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4年至2016年,固镇县人民医院在发放司法鉴定和残疾鉴定的奖励中,对院领导班子成员违规额外发放管理费,费用发放表由安峰负责拟定,其本人违规领取13000元。2018年4月,在蚌埠市委巡察固镇县人民医院期间,安峰为儿子操办婚事,违规收受单位同事和下属人员礼金共计16800元。2019年11月,安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怀远县司法局公证处办公室主任贾建军私车公养问题。2019年6月,贾建军利用担任本单位办公室主任职务便利,使用自己保管的公务加油卡在中国石化怀远路达加油站为公车加油后,又私自为自己的两辆私家轿车加油,合计加油106.88升共757.78元。2019年12月,贾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蚌埠淮上区农业综合服务站副站长陈佩美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问题。2018年11月和2019年春节前,陈佩美先后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许某某送予的四瓶五粮液酒、四条软中华牌香烟等礼品,折价5600元。2019年7月,陈佩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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