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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8-02-13 16:5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蚌埠,蚌埠市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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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蚌埠禹会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王化红操办儿子婚宴期间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10月18日,王化红在为其儿子举办婚宴时,违规收受原主管单位的下属等人礼金共计14400元。王化红还存在没有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王化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怀远县鲍集镇大营村党支部委员崔谱照违规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4年,崔谱照收受大营村村民崔某某3000元,并承诺为其孙子、孙女办理入户手续。之后,崔谱照未办成入户手续,退还给崔某某1000元。审查期间,崔谱照将余款2000元退还给崔某某。结合其他违纪行为,崔谱照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三、固镇县城关镇五里井村干部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7年7月1日,该村组织部分党员和村干部到凤阳县小岗村参观学习后,使用公款聚餐并饮酒,村党支部书记徐从学携带家属(非党员)参加。此外,该村还存在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村民纳入低保等问题。结合其他违纪行为,徐从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桑秀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蚌埠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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