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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7-09-22 15:1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安庆市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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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公安局技侦支队原支队长陆有志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等问题。2013年7月以来,陆有志违规收受礼金12万元、消费卡1.6万元,违规收受烟酒变卖所得69.75万元,且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陆有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受贿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太湖县百里镇中心学校校长王和丛、副校长王松乔等人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5年,经王和丛、王松乔等人商议决定,通过虚报租车费的方式从完成助学贷款任务奖励专款中每人违规发放补助944元,共计4720元。王和丛、王松乔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其他人员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助追缴返还该校财务账户。

三、望江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徐永生为其子大办婚宴和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10月,徐永生为其子操办34桌婚宴,超过向组织报备的20桌。同时,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1400元礼金。调查之前,徐永生退回礼金。徐永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安庆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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